注意!近日多个医保新政策福利在南大一附院赣江新区医院开始实施了!
一、提高南昌市居民医保住院及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至70%
自2024年,南昌市(含县、区)属、管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特病和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60%调整为70%。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因急诊急救就医、在省内其他设区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办理了异地安置及跨省转诊转院手续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跨省异地就医等涉及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标准的,继续按60%比例执行。
即日起,在我院就诊的南昌市所属城乡居民医保患者住院及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均提高至70%!城镇职工医保患者报销比例不变!
二、提高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水平
01 职工医保生育门诊:发生在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1200元。
02 职工医保生育住院分娩:发生在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我院生育住院医保报销比例为90%。
03 居民医保生育住院分娩:发生在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我院生育住院医保报销比例为90%。
来源:医疗保障处 谢文辉
编辑:孙婧
初审:周楠
审核:苏青雯
审定发布:黎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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